一:存放方式
档案的存放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放在教育部的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地址是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辉煌时代大厦6层,在其他省(市)没有分支机构代办留学人员存档业务。第二种方式是放在户籍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即人才市场,一般分为省级和市级,理论上都可以接受学生档案的存放,任选其一即可。有些学生会选择“第三种”非典型存放方式,即自行保管档案。
二:各种存放方式的区别
根据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11/info2805.htm)关于留学存档的常见问题解答部分,留学生的档案放在教育部的留学服务中心,与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并没有差别,不会影响毕业后办理学位认证、就业报到等先关手续。 但是,如果国外大学毕业之后,学生的目标是去北京工作,并且打算争取北京户口,可以在出国之前把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方便毕业后的学位认证和档案转移。 (见下图)
注意!来自留学服务中心的官方建议:学生最好不要选择上述的“第三种”方式,即自己保管档案,最好放在留学服务中心或者当地人才市场。
三:关于存放方式对“应届生”身份的影响
如果学生以后的职业目标是进入国家公职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应届生”可能是招聘的门槛之一,因此,留学生对于“应届生”身份是十分看重的。 坊间传言,把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可以保证毕业生的“应届生”身份,事实则不然。 根据中国留学网,就业单位是否按照“应届生”身份录用应聘者,与档案存放方式无关,由用人单位自行判定。
四,番外篇——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作用
如果说档案的存放,可能会间接影响到留学生的学历认证,就业,落户等问题,那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能够直接影响到留学生回国后办理各类手续,以及创业过程中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和资助条件。 《证明》在不同地区,不同方面的影响可以归为以下几类:
1. 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汽车
2. 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办理档案或者工作居住证明
3. 申请国内相关科研基金
4. 事业单位评定职称
5. 享受创业优惠政策(贷款免息,厂房免租金)
6. 留学人员子女在部分大中城市就读学习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开具方式
凡在国外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包括以中外院校联合培养、校际交流或中外合作办学方式出国或获颁第三国学位(学历)的留学人员)并在外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应在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后并在完成学业回国工作前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申请开具《证明》。
以上信息均来源于教育部涉外信息监管网,具体政策变动请各位同学和家长实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