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人才落户新政策!

留学时讯
发布时间:2018-09-22 10:20:25

继北京发布《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之后,作为中国的另一大都市上海也在3月底举行了一场“人才工作大会”,随之推出了人才重磅新政。上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渴求人才,特别是卓越人才。

 

有什么样的人才,城市就有什么样的竞争力。

 

新政将吸引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科学家、大企业家、大艺术家等高端人才。

 

其中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详情如下,有这方面打算的同学家长们可作参考。

 

适用对象

 

获得 国外大学本科学历 、 学士学位(含)以上 的人员;

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直接来上海工作、就业,需在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做国外学位(历)认证。

 

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划重点:第一份工作必须是在上海,满足国内211或世界前500的高校需要交够半年社保(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6504元);同时不满足 211和世界前500高校的同学则需要交够一年社保(需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 9756元)。申请单位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办理流程

流程一:工作单位资质审核

先在网上开通公司账户、填写公司信息、带上公司资料去人才中心进行审核(人事身份证、公司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重点:查原件、收复印件),之后就有事没事上网刷一下审核结果就好。

 

流程二:留学生学历认证

线上注册及申请在线支付认证费用递交认证材料:

一张近期二寸(或小二寸)蓝色底证件照片;

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流程三:网上填写留学生回国定居表

用版本低的浏览器,不然有些信息是显示不出的

所有信息均按照原件中信息填写

如果回国后的单位不是你工作的第一个单位,那么需要在原用人单位的需要原先单位同意盖章,现工作单位同意盖章;如果现单位是回国后第一个单位只需要在接受单位的意见中同意接受,盖章即可。

 

流程四:提交材料

1. 用人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示公函

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许可经营的,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批准证书);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提供上级法人的上述相关证件(须加盖上级法人公章)和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2.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在沪落户地址证明

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回国后签订的所有劳动(聘用)合同

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

 

流程五:等待审核、材料领取

根据人才中心反馈为45个工作日,这段时间就是考验心理状态的时候了。

 

流程六、档案调令函以及档案调动

带着身份证、介绍信、批复,到本人公司档案寄存所在人才中心办理。这里需要知道自己原始档案锁在地的全称,如xx人才中心。然后到原档案管理部门出示后调动档案。

注意:1、原档案中若有公司单位未提交劳动合同解除的需要去原单位重开离职证明并提交原档案管理处。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放入档案。3、理论上需要2周的调动时间,但是实际上像是江浙地区还是很快的。然后可以在相应的地方查询。4、档案到了后拿着已经填完,并且盖有公司章的回国留学人员安置户口登记表到先档案管理中心盖章。同时需要将学历认证书中白色原件以及一张批复给到档案管理中心,他们会将这些资料放入档案。

 

流程七、办理户口迁移事宜

派出所准予迁入证明材料准备(具体材料根据每个区域派出所而有所不同)1. 《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申请表》2. 租赁备案3. 租房合同4.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5. 身份证6. 户口本7.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8. 学历认证9. 红头批复10. 工作合同材料审核时间在45日内,审核完毕后,将会收到收到通知去拿准予迁入证明

 

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2、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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