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英美法系的起源,英国法律不仅构成了许多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
基础,而且英国高校的法律专业在全球也有较高的知名度,教学实力堪称一流。英国法律构成了许多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英国在世界政治和欧洲政治以及全球金融中所处的地位使得英国的法律职业在世界上占据突出位置。
中英法律的不同:
不少稚嫩的少年少女从小看着TVB各种法律剧,憧憬着长大也成为法庭上伸张正义的顶级律师。但你得知道TVB是香港电视台,香港是奉行英国普通法系,和国内的大陆法系差别很大。
1、法律体制不同
中国采用的是Civil Law,即大陆法系,又被称作民法或成文法。世界上沿用该体系的国家还有法、德、日等国家。
英国使用的是Common Law,即普通法,也被称作案例法或非成文法。普通法源于中世纪的英国,所以后来很多英国曾经的殖民地都沿用了普通法,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等。
2、法律渊源不同
中国的大陆法主要依照成文的法律、法规、公约等规范性文件,但不包括司法判例。
英国的普通法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前一个案例的裁定结果会影响到以后的相似案件的审理。
3、法律主体权限不同
大陆法系的法官审理案件,只能依据和服从成文法律。法官对成文法的解释也需受成文法本身的严格限制,因此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
英国普通法的法官既可以用成文法也可以引用已有的判例来审判案件。在一定的条件下还可以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技术创新判例。因此法官不仅适用法律,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创造法律。
4、诉讼程序不同
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而且多由法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法庭来审判案件。
普通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参与争论。与这种抗辩式程序同时存在的是陪审团制度,陪审团主要负责做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如有罪或无罪),法官负责做出法律上的具体结论,即判决。
职业走向
虽然法系不同, 但鉴于英国法律专业教育的完善与颇高的含金量,仍然有众多的学生选择申请英国的法律专业, 特别是民法商法方向, 如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知识产权法、普通法、国际法、海事法等。该方向的毕业生未来可以广泛就职于各大金融机构, 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各大跨国公司担任法律咨询顾问的工作, 也可以就职于律师事务所或者考取相关公务员职位。
法律专业知名院校
英国高校的法律专业在全球也有较高的知名度,教学实力堪称一流。包括牛津(OXFORD)、
剑桥(CAMBRIDGE)、
杜伦(DURHAM)、
伦敦大学学院(UCL)、
伦敦大学亚非学院(SOAS)、
曼彻斯特(MANCHESTER)、
爱丁堡(EDINBURGH)、
格拉斯哥(GLASGOW)、
阿伯丁(ABERDEEN)
布里斯托(BRISTOL)、
利物浦(LIVERPOOL)、
谢菲尔德(SHEFFIELD)、
南安普顿(SOUTHAMPTON)
等众多世界顶尖学府的法律专业,在业内具有极高的威望。